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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流通核心症结怎样化解
2012/2/15 16:20:00
“民以食为天”,近年我国接连出现农产品价格大幅波动,“菜贵伤民,菜贱伤农”交替出现现象,加之食品安全事件接连曝光,农产品生产与流通问题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之焦点。保护农产品生产、保障农产品安全、稳定农产品价格,已不仅是理论问题,更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亟待破解的难题。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2012年“一号文件”)把“提高市场流通效率,切实保障农产品稳定均衡供给”列为解决好“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内容,意义重大。

  “一号文件”针对农产品流通问题强调了三个重点:加强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和完善农产品市场调控,针对了当前农产品流通的核心症结。如何真正在这三个方面取得突破?笔者有以下几点认识:

  立法保障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农产品流通设施应当作为国家经济安全的基础设施看待,在日本等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均把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设施建设立法保护。早在1923年,日本政府就制定了《中央批发市场法》,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1971年日本新的《批发市场法》,扩大了管理范围,推进了批发市场的再构和重组,提高了批发市场的效率。

  在我国由于没有缺乏立法保障,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设施缺乏政府投入和用地保障。以北京为例,当前北京承担一级批发和物流功能的几个主要批发市场,均面临规模不足或用地性质不合法的问题:北京蔬菜批发和物流最主要的市场新发地市场现有规模已经不能满足流通需要,但其周围土地价值已上升到较高的水平,不可能取得扩建的用地;北京最主要的禽蛋批发市场和仅次于新发地的蔬菜批发市场大洋路市场占用的是城市绿化用地,不可能再得到发展。最大的两家粮油批发市场盛华宏林和锦绣大地市场,一个位于高压走廊之下,是非建设用地,一个土地性质为农地。其他很多市场也因为城市的快速发展,成为位于现代城区中心的“城中村”,如通州的八里桥市场,不仅影响城市中心的环境,而且物流交通极为不便。

  这一问题并非北京特例,由于我国批发市场为经营实体,必然具有趋利性,经历着起步于利用闲置土地开设市场,城市发展后市场用地价值上升,且由于自发形成,选址非经科学规划,影响城市发展建设,而被拆除的过程。北京历史上的大钟寺市场、水碓子市场就是这样消失的。只有土地性质不能用于商业或住宅等高附加值开发的才被保留下来。

  因此,通过立法保障批发市场等农产品流通基础的用地和建设,加大投入使市场主体从经营性转为公益性,这极为必要和迫切。

  创新农产品流通园区模式

  随着农产品经营的专业运销商、批发商、零售商经营规模的发展及社会分工的细化,专业农产品物流商的出现,使非批发市场的农产品物流用地需求日益增多。他们需要足够规模用于农产品物流、分拣、加工、配送的用地。一方面他们需要不受制于批发市场而独立规划、建设、运营物流用地,另一方面他们也需要依托批发市场连接上下游信息,降低交易的搜寻成本和信息成本,同时,还需要和合作伙伴共享、共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对此笔者认为,可探索建设城市销地农产品流通园区的模式,促进农产品现代物流的发展。

  农产品流通园区采用产业园区管理模式,以一到两个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整合农产品物流、分拣、加工等功能。园区享受产业园区的优惠政策,即以政府为主体进行土地征用,对其中的批发市场进行招标,委托经营主体经营。其他功能用地,以优惠的条件提供给从事农产品流通的生产企业、加工企业、零售企业、批发企业等各种经营主体,建设自用或提供第三方服务的农产品物流、加工设施。

  农产品流通园区按功能分区整体规划

  ,批发市场用地约占总面积的40%,其他功能区(包括仓储配送区、加工区、商务区、办公区等功能区块)用地约占总面积的60%。

  农产品流通园区建设一方面可以通过产业园区政策扶持处于成长期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产业的发展壮大,促进农产品流通效率提高的进程,同时也可以更节约使用发展中日益稀缺的土地资源,避免土地资源浪费的同时减少分散物流的成本。

  与批发市场不同,流通园区采用管委会管理模式,管理机构不介入经营,政府成立管委会组织征地、按功能分区、招投标、并对园区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促进园区内企业创造经营效益是管委会的重要职责。流通园区中各功能区以招标形式吸引批发市场、物流企业、加工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业投标入驻,入驻企业自主经营,有充分的发展空间。流通园区中企业可以直接享受到政府在用地、租金、建设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

  发展农产品流通园区模式将大大促进农产品流通现代化的进程。

  创新现代零售终端

  现阶段,生鲜农产品进入社区主要通过两种形式,一是在社区建设菜市场,二是现代连锁零售商在社区开设生鲜超市或生鲜便利店。面临的问题是,前者一般需要500-1500平方米的经营场地,而大多数社区无法取得足够的经营用地,北京市政府支持建设社区菜市场多年,已建成200多个规范社区菜市场,但对于全市2000万人口而言,数量远远不够。而后者一方面面临社区门店租金成本过高,民生微利商品经营难以承受的问题,一方面也多数因生鲜农产品经营损耗率控制技术不足,无法解决经营成本过高的问题。

  而在深入社区的全面覆盖,实现市民“零距离”购买平价生鲜农产品的发展潜力上,任我在线模式非常值得研究。

  2007年任我在线在北京大兴区开设了“电子商务加社区便利店”的实验店铺, 到2011年任我在线共在大兴区、西城区开设了28家社区便利店。

  任我在线经营最吸引消费者的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实体店与网店一体化。任我在线的实体店经营单品为1000多种,但网店提供更多种商品供消费者选择。消费者在网上选购的商品,将通过实体店配送到消费者家中,实现“零距离”服务。

  第二,日用消费品价格与大卖场持平。任我在线经营的商品品种虽然有限,但一定是当地消费者最认同的品牌、品类,价格与最近的大卖场持平。

  第三,生鲜经营早市价格。任我在线单店经营面积仅50至150平方米,但每家店至少有50种生鲜蔬菜及水果,以不高于当地早市的价格销售。

  因而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在任我在线开店的社区,周边的早市由于竞争不过自动退出,不需要城管清理,也没有市民抱怨不方便。

  上述结果任我在线是怎样做到的呢?

  任我在线的核心技术在于企业优先投资的信息平台。任我在线成立之初,就把核心资源投入到信息平台的建设上,起步时即组成了60多人的开发团队,开发投资超过7000万元,因此实现了流程最简化、商品结构最佳化以及蔬菜经营赢利化。

  正是有了信息平台的支持,任我在线实现了从采购到物流,再到销售的全部流程最简化。企业尽可能地简化了所有可替代人工劳动的流程和环节,用计算机智能分析将人工智力付出减到最小化,大大降低了用工成本。任我在线经营门店从5家发展到20多家,但配送中心员工数量却没有增加。

  也是在信息系统的支持下,企业动态分析消费者购物的品牌、品类变化,及时调整店铺商品结构和货架布局,实现销售效益最大化。

  按照通常的便利店经营模式,满足消费者的日常所需通常需要3000至4000个单品经营,但二八法则的规律决定了只有20%的商品有80%的销售贡献,其余商品则是没有,消费者不满,有了,消费者未必经常买。

  任我在线在品种丰富的网店支撑下,可以最大化的压缩门店陈列的商品数量,而并不使消费者感到品种、品类不全。

  由于各店单品结构是根据其顾客购买规律,系统自动生成的,因此不像很多超市和便利店那样依靠有丰富经验的店长人才,不仅降低了人力资源成本,更增强了店铺的可快速复制能力。

  蔬菜经营赢利对于我国大多数连锁企业都是无法攻克的难题,这是简单的“农超对接”难以可持续的原因。生蔬菜经营必须精确预测各门店各单品的销售量,一旦当天不能售出,损失就极为可观。因此,很多连锁大卖场干脆只把蔬菜经营当作吸引消费的概念亏损经营,以吸引消费者来店为目的。但小型便利店蔬菜经营直接能够赢利是十分困难的,生鲜经营非常成功的天津津工超市单店面积都在150平方米以上,而任我在线的门店单店平方米多为50平方米,最大才150平方米。

  任我在线蔬菜经营赢利的关键在于两点:一是信息系统精确推算各单品配送数量,不需人工干预的情况下实现最优供货;二是全流程人工劳动最简化,流通费用率极低,规模效应凸显。当销售价格与早市经营者持平时,由于是规模采购,进货成本至少比早市经营商贩要低10%至20%,赢利能力自然高于早市商贩。

  分析任我在线的运营模式可以发现,这一模式扩张越快,系统效率越高,不易出现很多连锁企业遇到的管理跨度加大后的管理瓶颈问题。

  破解城市农产品进社区这一难题最大的问题在于难以找到合适的经营场地,相对于1000多平方米的社区菜市场来说,只需50至150平方米的任我在线模式使便利店深入城市社区的难度大大降低,按每千户需要一个生鲜便利店计算,像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全市至少需要6000家这样的社区便利店。如果政府将一个区域内30个、50个社区便利网店打包统一招标任我在线这种模式的便利店来经营,市民“零距离”获得绿色、安全农产品将是城市民生服务品质提升的一项重大突破。



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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